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解读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解读
?
《bet28365体育投注关于调整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8-01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董芳 字号:[ ]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16〕185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地方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降低企业用气成本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6〕102号)要求对购销差价超过每立方米0.90元的城市燃气企业要及时进行成本监审,合理确定成本参数,适时降低价格。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降低天然气输配气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一发〔2017〕56号)进一步强调,凡各市制定的城市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其购销差价(终端销售价格与城市门站价格差)每立方米超过0.90元的,一律调整到购销差价不超过0.90元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适当调整市区(包括环翠区、国家级开发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77元调整为3.48元,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4.07元调整为4.04元,其中城市公交车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3.87元调整为3.84元。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